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教育文化和卫生健康局档案管理服务比选项目第二次
更正公告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现对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教育文化和卫生健康局档案管理服务比选项目第二次(招标编号:0773-2141GNSCFWQT1977-2)的比选文件相关内容作出以下更正:
原比选文件第二章一、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人民币18万元/年,服务期为三年,超过此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更正为:
一、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人民币38万元/年,服务期为三年,超过此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请依照更正后要求做好投标相关准备工作。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分公司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