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锦江监狱增补信息化安防设备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2020-10-28

资格预审公告

 

项目概况

 四川省锦江监狱增补信息化安防设备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在成都市高新区天晖路360号晶科1号商务楼20楼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并于2020年11月09日13:30(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510201202076719

项目名称:四川省锦江监狱增补信息化安防设备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R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85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2721101.72元

采购需求:增补信息化安防设备安装,一项。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总日历天数:180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2)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须为供应商本单位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技术负责人须为供应商本单位人员,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及职称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

三、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时间:2020年10月29日至2020年11月04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3:30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四川政府采购网 

方式: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两种方式,(1)现场报名:供应商请在资格预审公告附件中自行下载资格预审报名资料,将报名资料(加盖公章的介绍信、加盖公章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资格预审报名表》)递交至成都市高新区天晖路360号晶科1号商务楼20楼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分公司。

2)网上报名:在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分公司官方网站( www.zjzbsc.cn)线上进行。(下载“供应商服务系统操作手册”了解详情)通过网上报名流程进行办理。

若因供应商提供的错误信息,对其参与资格预审事宜造成影响的,由投标人(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责任。

注: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免费提供(申请资格不得转让);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及格式

(可详见附件)

 

五、资格预审的审查标准及方法

1、本项目资格预审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实施资格审查、现场随机抽取等。本项目从资格预审合格的供应商中现场随机抽取10家【不足10家的按实际通过资格审查家数(不少于3家),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本项目将重新组织资格预审】供应商进入磋商环节。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保证资格预审和现场随机抽取公平公正。

2、本项目资格预审以供应商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提供的纸质资格证明材料为依据。审查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过程中,不要求资格证明材料中涉及的供应商工作人员必须到场核对身份,不要求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原件现场核对,不会有其他不合理要求损害供应商合法权益。

3、本项目资格预审审查结果将现场告知供应商,资格审查不通过的,还将书面告知并详细说明理由(如供应商未到达现场确认的,视为认可资格预审审查结果,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邮件方式告知)。本项目随机抽取供应商时,采取乒乓球摇号等普遍公认的随机抽取方式,供应商按照自愿原则现场参与,将有两名以上采购人工作人员现场监督,并形成书面记录,全程录音录像,存档保存。

4、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向通过随机抽取进入磋商评审环节的供应商提供磋商文件,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施工响应文件。

 

六、拟邀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数量

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邀请10供应商参加投标。如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数量少于拟邀请供应商数量采用下列方式1或□2)。(适用于邀请招标)

1.如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数量少于拟邀请供应商数量,但不少于三家则邀请全部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参加投标。

七、申请文件提交

应在2020年11月09日10:30-2020年11月09日13:30(北京时间),将申请文件提交成都市高新区天晖路360号晶科1号商务楼20楼

八、资格预审日期

资格预审日期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至2020年11月09日13:30

九、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备案号:SCZC208330_20200026、SCZC208330_20200023;监督电话:028-86725932。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十一、凡对本次资格预审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 四川省锦江监狱 

   址: 成都市高新区迎江路9号

联系方式: 028-857200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称: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天晖路360号晶科1号商务楼20楼

联系方式: 028-844691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杜老师

电 话:028-84469198-626

 

(说明:1.采用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等非招标方式采购过程中,如需要使用资格预审的,可参照上述格式发布公告。2.格式规范文本中标注斜体的部分是对文件相关内容提示或说明,下同。